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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黔在线讯 记者从省经贸委获悉,省政府决定从省级财政和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中安排专项资金,对2008年雪凝灾害期间有关发电企业远距离采购电煤、增耗燃油和采购征用电煤给予适当补贴,对被应急征用煤炭的煤炭系列予以适当补偿,以降低有关煤电企业在雪凝灾害期间支付的额外成本和利益损失,帮助企业解决目前生产经营中的困难。
此次用于补贴、补偿的专项资金共计4938万元。其中,省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,省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安排3938万元。对发电企业补贴4420万元,供煤企业将获补偿518万元。